冀南新区招商有奖!奖励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

点击数:15932018-08-03 15:46:06 来源: 冀南新区

冀南新区招商有奖!奖励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为家乡献言献策做贡献,还有奖励可拿,快来看看怎么回事。

一、平台机构的奖励

1.对引进项目的平台机构,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按照协议土地价格的1%(外资折合双倍人民币)进行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在满一个招商年度后,按照当年招商企业(全域范围)投资额(以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经过认定的无形资产数据为准)的1%一次性对引进项目的平台机构进行奖励(可与新区投促局签订协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新区招商引资具有重大贡献的平台机构,报请新区管委会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进行奖励(注:如合约中另有奖励规定的,以奖励最高标准为准,并不再享受其它奖励政策)。

平台机构是指具有一定实力和良好信誉的国际组织、投资咨询公司、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团体、工商企业及其代表处、办事处等各种组织和机构。

二、引荐人的奖励                                                                      

4.对项目引荐人的奖励,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按照协议土地价格的1%(外资折合双倍人民币)进行奖励。

5.投产达效后,参照企业当年对新区地方财政贡献额度(增值税与所得税新区留成之和),采取分段计量方式,连续两年予以奖励,具体为:200万元以下部分(含200万元),按对新区地方财政贡献额度(下同)的10%给予奖励;200万元-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20%给予奖励;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30%给予奖励;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40%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引荐人是指为招商引资提供准确项目信息,全程参与并且服务于该项目,并促成项目签约落地的组织或自然人(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凡成功介绍投资商到冀南新区投资的引荐人,均可申报招商引资奖励,已享受平台机构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三、招商引资奖励申请

6.以固定资产为基数的奖励只能申请一次,以投产达效后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数为准。

7.平台机构及引荐人应在引进项目公司注册前,填写《引进外来投资项目登记表》,经项目业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后,报新区投促局登记,未进行登记的不予奖励。平台机构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同一项目属多方引进的,各方应出具联合引进协议书,不能达成协议的,不予认定;引荐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平台机构申请奖励需向新区提交《引荐项目奖励申请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引进项目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关部门提供的土地款证明材料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额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9.引荐人申请奖励需向新区提交《引荐项目奖励申请表》、引进项目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资者出具的引荐者确认书、有关部门提供的土地款证明材料及税收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四、有关事项

10.本办法中的项目是指符合冀南新区入园条件且在冀南新区新注册设立的工业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或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且投资强度达到200万元/亩以上(含200万元/亩,外资除外),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契税)不低于10万元/亩。

11.本办法中所有奖励由新区管委会指派投促、经发、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认定小组对实际投资额、投资强度、实现税收等进行核定,认定后兑现奖励;对重大战略支撑项目入驻冀南新区,根据上级有关政策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进行确定。

12.本办法中的奖励均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13.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颁布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本办法有效期限暂定一年。
【责任编辑:(Top) 返回页面顶端

下一篇:邯郸主城区2018年内还有近20宗、3800余亩住宅地块待出让

上一篇:河北:租房职工每年可提取9600元公积金支付房租

河北安居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冀ICP备17034108号-1    冀公网安备13040302001455
法律条款|站点地图|技术支持|